利用审批表
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教师窗口 >> 利用审批表

大连大学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审批表



大连大学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审批表

    容    

姓名

单位及职务

政治面貌

经手人







利用方式

数量

内容

事由

查阅/复印/借阅




阅档单位意见

 

 

 

负责人签字(盖章)

     

学校领导意见

 

 

 

签字

      

说明:

1.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》,查阅档案应当2人以上,一般均为党员;

2.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;

3.查阅档案,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,严禁涂改、圈划、抽取、撤换档案材料。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,违犯者应视情节轻重,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;

4.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,不得擅自拍摄、复制档案内容;

5.“阅档单位意见”填写说明:处级干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审批,在职人员离校人员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审批,离退休人员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审批仅限亲属关系证明

 



附件【大连大学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审批表.docx